我院正处于快速发展与提质增效的关键时期,为适应新形势下医疗卫生事业的发展要求,进一步规范医疗服务流程、提升医疗质量与管理效率,改善患者就医体验,构建符合三级医院评审标准的现代化医院信息系统,特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具备相关资质与经验的优秀信息化解决方案供应商参与调研,旨在遴选符合三级医院评审标准、功能完善、技术先进、安全可靠的整体解决方案。
一、调研目的
1. 对照《三级医院评审标准(2025年版)》及国家、省、市关于医院信息化建设的相关要求,梳理我院现有信息系统短板与不足;
2. 调研符合三级医院标准的信息化建设整体解决方案,涵盖核心业务系统升级、智慧服务、智慧管理、数据互联互通、网络安全等模块;
3. 收集信息化建设项目的技术方案、实施周期、投资估算、售后服务等关键信息,为我院信息化建设项目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二、调研内容(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系统)
(一)核心业务系统优化升级
1. 医院信息系统(HIS):符合三级医院评审要求的诊疗流程优化、收费管理、医保结算(含DRG/DIP支付方式改革适配)等功能;
2. 电子病历系统(EMR):达到三级医院评审规定的电子病历等级(≥4级),支持多学科会诊、病历质控、数据提取分析等功能;
3. 实验室信息系统(LIS)、医学影像存档与通信系统(PACS):与电子病历系统深度融合,满足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影像数据共享等要求;
4. 护理信息系统(NIS):覆盖护理全流程管理,支持护理质控、风险预警、移动护理等功能。
(二)智慧医院建设
1. 智慧服务:预约诊疗、线上缴费、报告查询、健康管理、远程问诊等互联网医院相关功能,满足《医院智慧服务分级评估标准体系(试行)》三级或以上要求;
2. 智慧管理:运营管理系统(HRP)、医疗质量管理系统、物资耗材管理系统、绩效考核系统等,满足《四川省智慧医院评价标准(2025年版)》五星级医院;
3. 数据互联互通:支持与区域卫生信息平台、医保平台、医共体单位的数据对接,符合国家互联互通标准化成熟度测评四级乙等及以上;
4. 信息基础设施与安全体系:包含医院网络升级改造、数据中心建设、数据备份与容灾等。
5. 网络与数据安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及医疗行业网络安全等级保护(三级)要求的安全防护体系。
(三)其他相关内容
1. 信息化建设项目的整体规划、技术架构、软硬件配置方案;
2. 项目实施周期、人员培训计划、售后服务保障体系;
3. 近3年三级医院信息化建设同类项目案例及成效证明;
4. 项目投资估算及投资合作模式建议。
三、参与单位资质要求
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证书);
2. 具备软件开发、系统集成相关资质(如CMMI认证、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等);
3. 近3年内具有至少2个三级医院信息化建设(含核心系统升级或智慧医院建设)项目成功案例,需提供合同关键页、验收报告等证明材料;
4. 拥有专业的技术研发团队和售后服务团队,能提供本地化技术支持;
5. 近3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需提供信用中国查询截图);
6. 本次调研不接受联合体参与,不允许违规转包或分包。
四、报名需提交材料
1. 企业简介(含组织架构、技术实力、人员配置、同类项目业绩等);
2.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3. 营业执照、相关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4. 三级医院信息化建设案例证明材料(合同关键页、验收报告等复印件加盖公章);
5. 针对我院信息化建设的初步方案框架(含核心模块、技术路线、实施计划、投资估算概要等);
6. 售后服务承诺及本地化服务保障方案;
7. 企业信用查询截图(信用中国官网)。
五、报名时间及方式
1. 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逾期不予受理);
2. 材料提交方式:将上述材料装订成册(一式2份,加盖公章),密封后现场提交或通过顺丰快递邮寄至我院指定地址,同时发送电子版材料至指定邮箱(邮件主题注明“顺庆区人民医院信息化建设调研+企业名称”);
3. 资料递交截止时间:有意参与调研的单位需于2025年12月18日12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相关资料。
4. 咨询与联系:如有任何疑问,可在工作日内致电咨询。联系电话:0817-2224038。联系人:王老师;
5. 邮寄地址:四川省南充市顺庆区模范街路183号顺庆区人民医院信息科(收);
6. 电子邮箱:442941161@qq.com。
六、其他说明
1. 本次调研仅为我院信息化建设项目前期信息收集,不构成任何采购承诺,我院不向参与单位支付任何调研相关费用,参与单位自行承担所有与报名相关的费用;
2. 参与单位提交的所有材料需真实有效,若发现弄虚作假,将取消其参与资格,并列入我院合作黑名单;
3. 我院对参与单位提交的材料严格保密,仅用于本次调研工作,未获允许不得向第三方泄露;
4. 本次调研工作最终解释权归顺庆区人民医院所有。
顺庆区人民医院
2025年12月09日